鸠江经济开发区关于召开2023年鸠江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9-28 17:22信息来源: 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阅读次数:编辑:翟成尉 字体:【  

发布时间:2023928 

发布地点:鸠江开发区管委会非公党建馆三楼大会议室    

发布单位: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持人: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夏禹成 

发布人: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张伟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鸠江经济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鸠江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实施节约优先的内涵挖潜型工业建设用地保障战略,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升级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目标提供保障。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鸠江区全区目前尚有低效闲置用地的存量企业近百家,用地面积近5000亩。其中,鸠江经济开发区(含北湾园区)内低效闲置用地的存量企业80多家,占地面积约亩,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主要做法

一是部门联动、分工合理区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定期听取分局及各镇(街)、开发区等载体单位汇报进展,在各载体单位中形成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强大推力。成立了鸠江区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土地回收组、资产收储组、扩大投资组、司法拍卖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四大班子相关副职任小组长,鸠江经济开发区、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鸠江税务分局、鸠江自规分局、鸠江环保分局等部门参与。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积极稳妥原则,多措并举、循序推进。

二是政策利好合规合理先后印发了《鸠江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若干政策》《关于印发鸠江区低效工业用地再转让流程的通知》、《鸠江经济开发区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分类实施方案》,对低效用地盘活的分类、认定、处置、盘活流程、扶持政策进行了明文规定,并将省市区文件进行汇编印发给各载体和部门掌握。根据扶持政策,一方面,针对企业自主开发低效工业用地的,通过给予招商引资政策额外财政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借款转补助等投资补贴;额外授信额度、优质贷款等贷款贴息;返还缴纳的开、竣工保证金及项目履约保证金、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奖励;允许分割转让等激励措施。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没有进行自主开发,采取重组方式进行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的,给予第三方投资奖励;减免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奖励;政府协商有偿收回等方式给与政策引导。对于低效工业用地企业不进行自主开发且不进行重组的,依法实行破产重组、追究违约责任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三是查清内容、查明数据落实属地责任,核查统计辖区内各企业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现状,包括位置、面积、涉及的债权债务、已建工程量、证照办理、税费欠缴、投资协议履行、投入产出水平、土地权属等数据,建立台账。为低效工业用地认定、评价、制定再开发方案奠定基础。在盘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企业分为需收回土地、资产收储、扩大投资、司法拍卖四大类别,分别由鸠江区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四个工作组牵头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

    (一)保持合理流程

明确、规范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流程,专人负责低效工业盘活问询、接待、服务,全程介入辖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为企业高效办事提供良好平台。将鸠江区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起来,将全区各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确保清理处置工作认定合规、处置有据、程序合法。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互联网平台、媒体,手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座谈会,鼓励企业主动问询,积极宣传鸠江区在低效工业再开发政策上的扶持力度,最大限度促进鸠江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顺利进行。树立标杆,给予优秀转型企业充分奖励,宣传传播,激励更多企业投资热情,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完善相应方案

收集整理近期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载体单位担负起辖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直接责任主体,区直各单位依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低效用地盘活目标任务,成立重难点企业工作专班,副区长牵头包保,载体单位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将责任压实到位。通过建立月度跟踪、季度督查、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对工作措施不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确保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