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发布时间:2023-07-21 09:43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实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一)A类:各镇街

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清水街道、湾里街道、官陡街道、四褐山街道、裕溪口街道

(二)B类:承担重点领域栏目更新的单位

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征收中心(江北办)、自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重点中心、区宜居公司。

(三)C类:不承担重点领城栏目更新的单位

鸠江经济开发区、区数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投促中心、鸠江公安分局。

二、考评内容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等方面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发展政策信息、涉及市场主体信息、扩大有效投资信息、稳就业保就业信息、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领域信息的公开(考评对象:A、B、C类)。

(二)政策发布解读: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政策咨询服务等内容(考评对象:A、B、C类)。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考评对象:A、B、C类)。

(四)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公开水平、公开效果,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等(考评对象:A、B类)。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考评对象:A类)。

三、考核方式

(一)平时测评(权重30%)。

2023年4月、10月,省市依据《2023信息公开平时测评表》(见附件1、2)对区本级开展平时测评,同时,随机抽测部门和镇街。每次测评前,区政府办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全面测评,作为各单位2023年考核平时得分,两次测评成绩按同等比例合成计算。如在省市测评中被抽测,被抽测单位以市办测评成绩为准。(考评对象:A、B、C类)

(二)年度测评(权重45%)。

20231220日至2024220省市依据《2023信息公开年度测评表》(届时市里发布)对区本级开展年度测评。年度测评前,区政府办将委托第三方对A、B、C类单位开展年度测评,作为各单位2023年考核年度测评得分。(考评对象:A、B、C类)

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开展专项检查,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双向互评测评(权重25%)。

2023410月,承担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市直单位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评相对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测评成绩以市直部门评分为准,按同等比例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3年考核平时测评得分(考评对象:B类单位)

A类、C类单位不涉及,此项得平均分。

(四)加扣分

1.加分项

1)对全市抽测排名前列的镇街进行加分:进入前1/3,加5分;进入前1/6,加3分。(考评对象:A类)

2)在全市双向互评工作中,得分在全市排名前三的单位,加5分。(考评对象:B类)

3)政策解读信息(文字解读、图解、动漫解读)被评为省优秀案例,每入选一篇,加20分,被评为市优秀案例的,每入选一篇,加10分。(考评对象:A、B、C类)

2.扣分项

1)对全市抽测排名倒数的镇街进行扣分:倒数后1/3,扣10分;倒数后1/6,扣5分。(考评对象:A类)

2)对承担区本级栏目维护更新在全市测评中造成重大失分的单位进行倒扣分:失分0.5-1分以上,扣10分;失分0.3-0.5分(含0.5分),扣5分。(考评对象:B、C类)

3)对被市检查出突出问题(政治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单位,5(考评对象:A、B、C类)

4)年底对政务专区要素设置不全、政策咨询窗口设置不规范的镇街,扣5分。(考评对象:A类)

5)区政府办对测评整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2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部署和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扣5分。(考评对象:A、B、C类)

、考评成绩计算及结果运用

区政府办按规定权重计算合成各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成绩最后得分,考评结果将计入区政府目标考核得分,其他考评项目涉及政务公开考评部分的均以本成绩计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总结、撰写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1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