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2023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鸠江区2023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鸠江区2023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夜间消费需求,同时推进消费升级、提升城市活力,依据《芜湖市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芜湖市夜间经济发展2023年实施方案》,现就全区2023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的原则,以打造“欢乐芜湖 ∙夜鸠江”品牌为主题,以完善设施、丰富业态、优化服务、科学管理为重点,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推动夜间消费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激发夜间消费市场繁荣。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步,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促进全区夜间经济发展。
二、具体举措
(一)分级建设一批夜市街区
1.支持仁和新街等建设市级夜市街区。打造集餐饮、休闲、娱乐、零售、文化教育、生活便民等业态为一体的融合年轻时尚元素的BLOCK街区理念夜市商业街区。
2.支持星悦广场等建设区级夜市街区。发展精品购物、特色美食、文体演艺等业态,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鼓励举办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夜间展销等活动,打造品质特色商圈。
3.支持正嘉广场、万悦城等建设社区级夜市街区。发展亲子娱乐、便民服务、夜间市集、特色餐饮小吃等业态,鼓励举办小吃节、亲子活动,打造多元化、便利化商圈。
各类夜市建设方案由创建单位所在镇和街道指导完善。各夜市街区根据各自特色至少打造一处如道路、灯光、园林、建筑、构筑物美化形式展现的最佳网红打卡点,鼓励各街区设计主题LOGO。各夜市街区要坚持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互补,打造具有街区灵魂的消费新场景。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夜市街区分级建设工作开展评议,并参照市相关单位对夜市街区分级评议结果与奖励办法,对市级、区级、社区级夜市街区创建单位和所属镇(街)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开展一批夜间主题活动
1.夜鸠江 ∙龙虾盛宴狂欢季。开展“夜鸠江 ∙龙虾盛宴狂欢季”活动。组织发放消费劵。重点街(景)区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创新推广媒介,营造网红效应,线上线下同步,吸引大众消费。
2.夜鸠江∙纵享音乐狂欢节。支持鸠兹古镇举办电音节,丰富烟火、打铁花、星空灯光等夜间表演,组织电音乐队纵情演绎,吸引游客尽享古镇夜游生活。支持方特开展音乐主题活动,邀请知名乐队、重磅明星现场助阵,吸引游客纵享音乐狂欢庆典。
3.夜鸠江∙倾情夏日轻松逛。组织发放夜间消费券。支持各大街(景)区、商业综合体、沿街商铺设立网红消费打卡点、创新夜间消费场景、拓展夜间消费项目、丰富夜间促销活动。鼓励电商企业夜间户外直播带货,线上线下联动促消费。组织“宿松-鸠江乡村振兴农产品夜间展销会”,拓展两地农产品销售场景。
4.夜鸠江∙专题活动进街区。利用重点街(景)区夜间人流量大、找工作氛围轻松等特点,鼓励并协调在中江公园、人民公园、重点街(景)区举办夜间人才专场招聘会。鼓励在重点街(景)区举办夜间汽车展销会。坚持政府引导和个体自愿相结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户外专题活动在重点街(景)区夜间举办。
5.夜鸠江∙强身健体趣味游。协调中江公园、人民公园,鼓励大阳垾城市湿地公园等体育场地适当延长夜间开放时间。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商业综合体室内场馆举办夜间篮球、羽毛球等比赛。尝试开展夜间打卡寻宝的方式,探寻鸠江本土文化,感受鸠江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结合我区红色游、美食游、乡村游、休闲游四条旅游打卡路线,畅游魅力夜鸠江。
(三)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业态
依托方特、鸠兹古镇等大型文旅企业,积极促进“夜间商业+文旅项目+科技创新”相融合,谋划推进方特与鸠兹古镇、罗兰小镇、商业街区等资源融合,鼓励开发夜游项目,推出实景演出、主题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等旅游演艺。鼓励在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针对夜间消费主力群体,推出各类小型剧场等沉浸式演出,形成特定群体打卡地。鼓励将舞台剧、文化产品展销带到夜市街区,鼓励特定活动选拔大赛放在夜市街区举办,吸引人流,增加趣味性,促进融合发展。配合市直部门打造博物馆夜市,举办草地音乐会和周末夜间演艺剧场。协调城东区域城市书房适当延长夜间开放时间,鼓励夜市街区增设24小时书店。
(四)点亮一批夜间消费环境
区城管局结合全区夜市街区创建和主题活动的开展,按照“一街一方案、一街一品”的原则,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三年夜间亮化美化布局整体方案,分步推进亮化工程。指导各镇街结合本区域实际,推进景观亮化工作。重点对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市重点路网、水系河岸、旅游景点、公共厕所全面亮化美化,布置具有鸠江特色的夜间灯光带,延展夜间活力带,建设具有鸠江特色的“不夜城”。推动夜间消费热力街(景)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通过灯光与亮化系统营造浓厚氛围、激发消费活力。鼓励入驻重点街(景)区的企业在夜间点亮宣传灯牌。打造“夜鸠江∙灯光网红打卡地”,品味欢乐芜湖、感受幸福鸠江。
(五)增设一批夜间交通便利设施
结合全区夜市街区创建和主题活动的开展,全面系统的优化全区夜间公共交通出行方案。协调增设夜间公交线路,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在周末、节假日和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延长公交、轻轨夜间运营时间。结合暖民心“便民停车”行动,进一步拓展夜间停车泊位资源,在全区夜市街区周边新增一批停车场(泊位)。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做好商圈商铺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沿街商铺门前停车泊位夜间免收停车管理服务费;根据道路状况,按照“一路一策”原则,设置临时停车区域(泊位)。协调商圈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在夜间向市民免费开放。进一步打通地面停车场与夜市街区之间的步行通道。
(六)引进培育一批夜间经济载体
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个体)自愿相结合,重点培育餐饮、文旅、展演等领域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注重吸引青年群体加入夜间经济载体创新创业。区和镇(街)两级投资促进等部门要加大对特色龙头餐饮、沉浸式文化演出、知名夜间创新业态等企业的招引力度。通过培育和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夜市经济品质和文化活动内涵,为打造“欢乐芜湖 ∙夜鸠江”品牌发挥关键作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鸠江区三产壮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鸠江区三产壮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夜间经济发展协调和推进工作。区政府办统筹12345便民服务热线相关事项。坚持阵地前移,根据夜间经济发展需要,属地镇街适时在夜间消费街(景)区成立夜间服务中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参加,组成驻点工作小组,采取驻点办公和巡查办公等形式,部门轮班驻点,协调联动,确保夜间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应急部门在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应急值班。各夜市街区要设置意见箱和服务热线,同时根据各自经营时间,安排1名“夜间管家”及时收集协调处理各类问题。消费主题活动的策划、推广及各类仪式的举办,由区三产壮大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牵头单位会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支撑。定期外出考察交流,学习借鉴夜经济先进地区成熟经验。
(二)强化宣传推广。区委宣传部统筹全区夜间经济发展的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制定宣传推广方案,对夜间街(景)区节目演出等进行审核。相关镇街和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上报夜间消费资讯。鼓励夜间消费热力街(景)区设立新场景,打造新“网红”,升级新业态,开展新活动,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夜间消费产品,全面拓展宣传推广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传媒、直播和社交平台,加大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邀请知名美食栏目来鸠江取景取材拍摄宣传推介。支持芜湖方特景区增设停车场大屏,滚动宣传我区夜市资讯。网信办做好舆情关注和疏导工作。
(三)提供优质管理。夜间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提供审慎宽容有温度的管理,创新监管方法,降低夜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属地镇街根据企业申请夜市涉及的业态,联合区城管局、区市监局、鸠江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体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意见。区城管局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区市监局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住建局加强地下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鸠江公安分局、鸠江消防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等加强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增加检查巡逻频次。支持夜间经济街区成立管理组织,鼓励商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各镇街督促夜经济载体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维护文明整洁秩序。
(四)突出要素保障。培育和壮大夜间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鼓励开展夜间餐饮消费活动,积极宣传并执行《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办〔2022〕24号 )《芜湖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等奖补政策。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整合本部门各级各类政策,及时组织兑现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资金。设立专项经费,由鸠江区三产壮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区发改委会同镇街协调保障用电,区住建局协调保障用水、用气。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办秘〔2021〕38 号),夜市商业街区为亮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市公共配电网,相关费用按属地原则,由同级财政承担。
2023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列表
类别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分级建设一批夜市街区 |
1 |
组织并指导企业创建夜市街区 |
沈巷镇、官陡街道、清水街道、湾里街道 |
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 |
夜市街区分级建设评议工作 |
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开展一批夜间主题活动 |
3 |
夜鸠江 ∙龙虾盛宴狂欢季 |
区商务局 |
鸠江区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4 |
夜鸠江∙纵享音乐狂欢节 |
区文旅体局 |
清水街道 |
|
5 |
夜鸠江∙倾情夏日轻松逛 |
区商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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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夜鸠江∙专题活动进街区 |
沈巷镇、官陡街道、清水街道、湾里街道 |
各活动主办党政、企事业单位 |
|
7 |
夜鸠江∙强身健体趣味游 |
区文旅体局 |
属地镇(街) |
|
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业态 |
8 |
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业态
|
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 |
属地镇(街) |
点亮一批夜间消费环境
|
9 |
结合全区夜市街区创建和主题活动的开展,区城管局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三年夜间亮化美化布局整体方案,分步推进亮化工程。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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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动夜间消费热力街(景)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通过灯光与亮化系统营造浓厚氛围、激发消费活力。 |
沈巷镇、官陡街道、清水街道、湾里街道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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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市重点路网、水系河岸、旅游景点全面亮化美化,布置具有鸠江特色的夜间灯光带。 |
区城管局 |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 |
|
增设一批夜间交通便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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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协调增设夜间公交线路,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在周末、节假日和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延长公交、轻轨夜间运营时间。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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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结合暖民心“便民停车”行动,进一步拓展夜间停车泊位资源,在全区夜市街区周边新增一批停车场(泊位)。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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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按照“应划尽划”“一路一策”的原则,做好商圈商铺门前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工作。进一步打通地面停车场与夜市街区之间的步行通道。 |
区交警大队 |
区住建局、属地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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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协调商圈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在夜间向市民免费开放。 |
属地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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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育一批夜间经济载体 |
16 |
引进培育一批夜间经济载体 |
投促中心、属地镇(街) |
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 |
加强组织领导 |
17 |
领导全区夜间经济发展工作 |
鸠江区三产壮大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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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统筹12345便民服务热线相关事项 |
区政府办(区总值班室、区营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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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成立夜间服务中心 |
属地镇(街) |
鸠江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
强化宣传推广 |
20 |
统筹全区夜间经济发展的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制定宣传推广方案,邀请知名美食栏目来鸠江取景取材拍摄宣传推介。对夜间街(景)区节目演出等进行审核。 |
区委宣传部 |
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属地镇(街) |
21 |
总结经验做法,上报夜间消费资讯 |
属地镇(街)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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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舆情关注和疏导工作 |
网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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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管理 |
23 |
属地镇街根据企业申请夜市涉及的业态,联合区城管局、区市监局、鸠江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体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意见。 |
属地镇街、区城管局、区市监局、鸠江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体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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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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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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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强地下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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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加强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增加检查巡逻频次 |
属地镇街 |
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鸠江公安分局、鸠江消防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
突出要素保障 |
28 |
督促夜经济载体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维护文明整洁秩序。 |
属地镇街 |
区文明办、区城管局 |
29 |
培育和壮大夜间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整合各级各类政策,及时组织兑现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资金。 |
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属地镇街 |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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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协调保障用电 |
区发改委 |
属地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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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协调保障用水、用气 |
区住建局 |
属地镇街 |
夜市申请表(样表)
申请单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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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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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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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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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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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包含经营地点、区域、时间、业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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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地点示意图 |
(请注明搭建物品详细名称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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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镇(街)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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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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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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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体局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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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公安分局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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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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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意见 |
对申请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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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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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此表由属地镇街据实际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