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鸠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1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部门驻区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鸠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鸠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4日   


附件

2023年度鸠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鸠江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数管

2

《鸠江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市监

3

《鸠江区江北农村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管

4

《鸠江区扶持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

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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