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16:58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景观亮化工作和管理水平,完善已建成景观亮化设施长效管理运行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景观亮化、支持景观亮化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景观亮化效果    

根据《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庆华诞、迎盛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鸠办〔2019〕27号),以及参照《芜湖市市区景观亮化用电补贴方案(送审稿)》《“十里江湾”夜景亮化建设、用电补贴方案(送审稿)》等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初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大庆,芜湖市新增了不少景观亮化,为建立夜景亮化长效管理机制的新举措,落实夜游经济发展战略希望通过《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奖补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为建设大美芜湖增光填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根据《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庆华诞、迎盛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鸠办〔201927号),以及参照《芜湖市市区景观亮化用电补贴方案(送审稿)》《“十里江湾”夜景亮化建设、用电补贴方案(送审稿)》等文件,形成《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初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1999日,征求了各镇、街,鸠江开发区,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等部门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最终的《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19911日,我局将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当日回复审查无意见。

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2019911日,将《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送审稿)》提交区政务常会审议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从制度上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景观亮化、支持景观亮化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景观亮化设施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五、主要任务内容

根据方案规定,鸠江区财政部门将对2019年以来按照规划或经区、镇街两级同意,完成景观亮化建设、正常维护并按时启闭的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小区、安置小区,给予建设、用电费用最高50%的补贴。同时,对各景观亮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开启时间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由鸠江区城管、住建、相关镇街等部门共同进行日常考核。

六、创新举措

全市率先出台了《鸠江区景观亮化建设、用电补贴工作方案》,对辖区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建设、用电费用给予补贴。通过奖补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为建设大美芜湖增光填色。既彰显了“欢乐”的城市特色和魅力,也为市民游客带来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七、保障措施

成立了由区城管办(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相关镇街等组成区景观亮化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进行考核、报批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鸠江区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刘邦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76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