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11:41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鸠政办〔2020〕3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47号)、《芜湖市物业服 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芜市建2018190号)、《鸠江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鸠办20208号)等要求,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作用,创新物业管理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工作标准

2、《暂行办法》的使用范围。适用于鸠江区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3、《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依据范围、标准、方式及奖惩等共十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住宅区公共秩序,促进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住建局起草初稿

)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和区市监局内部征求意见

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安继根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876031

、解读时间

自《暂行办法》印发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