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鸠江区教育局解读《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8 16:29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芜湖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根据区领导批示,由区教育局负责起草《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本意见,区教育局党委委员苏志俊就《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文件背景和依据
    2020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2020年12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0〕22号);2021年12月31日,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芜湖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1〕3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芜湖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根据区领导批示,由区教育局负责起草《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我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根据《芜湖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3月,区教育局认真学习了中办、国办《意见》和安徽省《实施意见》、芜湖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我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区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内部广泛征求了局机关、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和责任督学的意见,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2年5月,区司法局出具《关于对〈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工作目标
    深化我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五、主要任务

根据《芜湖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实施方案》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问责机制、落实聘用保障机制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实施方案》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健全管理体制。主要是调整与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体系,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行,严格落实上级与区委区政府教育工作部署。

第二部分是完善运行机制。加强督政、督学、改进评估监测工作,强化考核与自评,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指导学校通过自查优化自治。并通过购买服务,健全教育监测制度,达到及时监测的效果,优化我区整体教育工作。

第三部分是强化问责机制。细化问责的各项步骤,根据整改情况实行问责制度。对于整改不力、思想落后、违法的个人与单位,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的方法;对于结果优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或表扬。

第四部分是落实聘用保障机制。根据实际优化配齐督学人员,配齐经费与必要物资保障,做好人员专业性与信息化培训与考核工作,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工作能力的同时,制定考核细则,定期进行考核与教育规划研究,确保整体教育队伍的质量水平

   六、创新举措
    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问责机制、落实聘用和保障机制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七、保障措施

    调整充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区政府负责同志任主任,区政府办和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职能,设总督学或政府督学,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教育督导机构有能力独立行使职能。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鸠江区教育局

解 读 人:仇忠亮

联系电话:0553-5864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