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鸠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13
文  号: 鸠政办〔2022〕29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7-18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53-5806120
名  称: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鸠江区人民政府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鸠政办〔20222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经区政府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质〔2022590号)安排,我区被列入第五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创建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绿色食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一产两强一增行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不断巩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努力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种植养殖行为标准规范,执法监管有力有效,监管过程无缝衔接,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级监管机构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1.区政府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成立区、镇(街)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2.健全考核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占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权重40%以上。(责任单位:各创建成员单位)

3.制定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依法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5.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榜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辖区类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建立监管名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兽药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档案管理、采收安全间隔期间(休药期)管理和自律性检测管理等制度规定。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7.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鸠江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杜绝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发生。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电子化监管。(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四)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9.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全区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500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10.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11.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鸠江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12.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鸠江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创建成员单位)

(六)全面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4.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5.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 粪便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鸠江生态环境分局)

16.实施农业种养殖技术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地方标准,以主导农产品为重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实施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建立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获证数量年度增幅达到5%,对获证产品给予财政奖补。每季度开展一次获证企业监督巡查,每年对获证企业开展监督巡查不少于2;开展认证产品质量抽检,抽检覆盖率不低30%,年度抽检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8.明确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以食品安全四员为基础逐步健全村级服务点,充分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19.制订实施区、镇、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机制

20.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鸠江生态环境分局)

21.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

22.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23.推进产销衔接,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制定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工作经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7月至10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建立产出来、管出来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创建过程中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制度和新模式。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2年12月)。相关单位落实被检查的企业、基地及场所,迎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创建工作日常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和创建考核组织与申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推动工作创新。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严肃处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层层目标考核。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成效做法、典型经验,提高公众认识度和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创建各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鸠江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徐光耀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倪  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 何启智    沈巷镇人民政府镇长

     二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汤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高峰    白茆镇党委书记、镇长

     湾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梁智栋    清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许爱梅    官陡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立群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亚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上海    区财政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鸠江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庆行    鸠江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倪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