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二坝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01 16:14信息来源: 鸠江区二坝镇阅读次数:编辑:倪平 字体:【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情,现就我校实施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办法。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2.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3.各方责任清晰。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学校各部门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三、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学校按照国务院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各部分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学校按照区局资助中心的统一安排,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学校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定流程

1、政策学习  学校依据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批发的文件,组织领导部门党总支、负责管理班主任的德育一处、二处,负责具体家庭贫困生工作的总务处3类部门的相关同志,认真细致的逐字逐句领会文件精神。

2、专题会议  待文件精神领会后,组织领导部门、德育一二处、总务处等部门召开专题的认定工作会议,成立认定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

3、内部摸底  结合我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对我校的相关家庭贫困生进行全面的全覆盖摸底,并依规填报家庭贫困生表格。

4、初审会议   依据前期摸底情况,召开初审会议。

5、区级复审  将初审情况,报区资助中心复审,盖区级资助中心公章确认。

6、公示  对符合情况的家庭贫困生进行规范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家庭贫困生的打卡发放  依据上级统一布置,规范打卡发放。

五、监督检查

学校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零收费等情况的自行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