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助企“开门红”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申请细则
申领对象
补助标准
申领条件
1.我市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主体)为新员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2.新员工指入职前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没有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员工。
申领程序
1. 申请企业填写《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申请表》(为我市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服务且作为新员工参保单 位主体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需提供 用人单位确认函),向企业税务主管机关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 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企业填报信息;
3. 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 拨付资金,所需资金按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分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