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5-04-02 16:03信息来源: 鸠江区裕溪口街道阅读次数:编辑: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字体:【  

清明节假期将至,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加上气候回暖,各类病原微生物更易生长繁殖,食物更易腐败变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加。辖区居民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合理膳食,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

食品采购

建议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漏气、异味、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情况,不宜购买。购买现制现售食品时,需重点关注食品色泽、气味等感官性状有无异常,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和食品储存条件是否良好。

野菜采摘

春季各类野菜生长旺盛,不少人喜欢在踏青、祭扫等户外活动时挖野菜食用,但其种类繁多,形态各异,潜在的中毒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很多野菜具有毒性,并且容易混在可食用的野菜中,单从外观上难以辨别,一旦采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发生中毒。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来源不明的野菜。烹饪时,应确保野菜完全煮熟煮透,以降低食物中毒的风险。同时,消费者应注意食用量,避免过量食用导致腹泻等消化系统疾病。

外出就餐

外出就餐建议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卤味凉拼、拌菜等高风险菜肴,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点餐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下单,科学饮食,文明消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居家聚餐

合理选购食材,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等,不采购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吃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烹饪食品时,要确保食品充分受热,尤其是肉类、蛋类、海鲜等易受污染食品,要煮熟煮透,避免直接食用未加热的祭品。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就餐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上述有关凭证,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45。食用食品后若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方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