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鸠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
鸠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参照原《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精神,现进行项目库审定后的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2),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鸠江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鸠江区人民政府五楼520办公室(江南区政府)
投诉监督电话:0553-5806587;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