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询服务】芜湖市辖区法律援助中心查询指南
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芜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3-5205190
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3857148 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C1座五楼
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5855341
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2711148
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4830148
湾沚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8828348
繁昌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2515148
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6899148
无为市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553-2532618
1、法律援助
它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对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经下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但是应当提供与之对应条件相关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困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待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5倍的公民。
(2)符合规定条件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4)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
四、提供援助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3、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仲裁案件;
4、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