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2信息来源: 鸠江区清水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
二、政策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按照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系统查询相关佐证信息,若系统无法获取,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个体户)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经营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2、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七、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
八、办理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A222办公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告知、短信告知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3-596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