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目 录
前 言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4年7月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集镇发展,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十三五”时期鸠江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沈巷镇发展形势发生了变化,用地需求增大,《规划》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沈巷镇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及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全镇各行各业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城镇村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助推全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三节 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文件通知
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11.《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2.《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0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四、相关规划
1.《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4.《芜湖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5.《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6.《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年)》
7.《芜湖市鸠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8.其他相关规划。
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沈巷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2363.82公顷。
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第一节 区域概况
沈巷镇是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西大门。地处皖江南北交通枢纽,是长江经济带和合芜工业走廊的交汇点。东滨长江倚天门山,南与芜湖市老城区一桥相连,西邻含山县,北临牛屯河。连接合肥、杭州、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的合芜高速公路在镇区开口。紧邻我国长江最大的能源输出港、皖江北岸第一货运港--裕溪口港。淮南铁路呈"L"型腹穿镇区。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底,全镇土地总面积22363.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8034.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64%;建设用地面积3596.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8 %;其他土地面积733.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3762.75公顷,园地面积1.40公顷,林地面积83.48公顷,牧草地面积0.00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4186.54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724.8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71.14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506.04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227.58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园、林地的比重小,农业生产条件较高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13762.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54%,农业资源优势十分明显,而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仅为0.38%,其他农用地4186.54公顷,农业生产条件较好。
2.土地开发程度高、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小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沈巷镇土地开发率为96.72%,高于鸠江区平均水平的86.78%;未开发的土地大部分为水域,少量自然保留地。
3.水资源丰富,农业生产效率高
沈巷镇属圩区,地势平坦,镇域内水资源丰富,东临长江,裕溪河、牛屯河等河渠纵横交错,水产养殖资源丰富,旱涝保收。农业生产效率高,农产品资源丰富,以大棚蔬菜、水稻、棉花、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为主。镇域东南部为本镇的蔬菜生产中心,是鸠江区无公害蔬菜的核心生产基地。
三、土地利用问题
1.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长,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突出
沈巷镇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之际,正逐步实现由传统集镇到现代化小城镇的跨越式发展。且江北产业集中区坐落于本镇境内,规划期间将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因此,沈巷镇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趋势日益加剧。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沈巷镇可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巨大的压力。
2.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沿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蔓延情况严重,且布局零散,尚未形成规模,集中程度不高,造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投资效率低。镇区内部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偏低,道路体系不完善,现状公路穿越淮南铁路的情况严重,镇区内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3.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整理难度大
沈巷镇农村居民点1556.44公顷,在布局上多沿交通干线和水系分布,规模小且零散。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低,缺乏统一规划,总体用地粗放,整理难度较大。
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
2014年底,全镇实有耕地面积13762.75公顷,较2020年规划目标(12653.86公顷)多1108.89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全镇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作,并建立耕地养护机制,较好得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但是随着“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将有大量耕地被建设占用,未来全镇的耕地保护形势将异常严峻。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2014年底,沈巷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11563.53公顷,较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1526.66公顷)多36.87公顷,规划实施期间,乡镇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要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保护成效明显。但考虑到“十三五”期间,随着镇区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全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69.32公顷以内,2014年阶段目标为2711.44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沈巷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596.03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控制目标884.594公顷,超过了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规模526.71公顷。
随着沈巷镇“十三五”重点项目、江北集中区的不断发展,镇区内部不断建设,对建设用地需求将不断增加,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将难以满足用地需求。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94.30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2042.22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724.89公顷,超过了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682.67公顷,超过了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430.59公顷。
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62.64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593.7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1168.45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574.75公顷,超过了规划期末城镇工矿控制规模305.81公顷。
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
《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46.04公顷,2014年阶段目标为1407.62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1217.64公顷,未突破2020年规划的阶段控制目标,较2020年规划的控制目标还有1128.40公顷的用地空间。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
《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119.85公顷,2014年阶段目标为1271.91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185.88公顷,未突破2020年规划的阶段控制目标,较2020年规划的控制目标还有933.97公顷的用地空间。
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
《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795.20公顷,2014年阶段目标为1077.12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924.12公顷,未突破2020年规划的阶段控制目标,较2020年规划的控制目标还有871.08公顷的用地空间。
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析
《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2234.86公顷,2014年阶段目标为1340.92公顷。至2014年底,全镇实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244.15公顷,未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第五节 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一、林地变化情况
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69.48公顷,2014年林地实有面积为83.48公顷,较2005年增加14.00公顷。林地面积有所变化,主要是由于2009年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了新的现状地类,统计方法、口径与“一调”不同,导致全镇林地面积有所增加。
二、河流水域变化情况
2005年全镇河流水域面积为2773.05公顷,2014年河流水域实有面积506.04公顷,较2005年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沈巷镇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发展较快,建设占用了部分水域。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3916.79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653.86公顷增加1262.93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560.06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1526.66公顷增加33.40公顷。
3.园地面积
调整后园地面积为1.2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0.55公顷减少了9.34公顷。
4.林地面积
调整后林地面积为51.7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85.32公顷减少了33.61公顷。
5.牧草地面积
调整后牧草地面积为0公顷,和原规划保持一致。
6.建设用地总规模
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737.58公顷,较原规划目标3069.32公顷增加668.26公顷。
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794.75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294.30公顷增加500.45公顷。
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359.96公顷,较原规划目标862.64公顷增加497.32公顷。
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942.8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775.02公顷增加167.81公顷。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67.75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346.04公顷减少678.29公顷;调整后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546.37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119.85公顷减少573.48公顷;调整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227.04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795.20公顷减少568.16公顷。
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调整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701.11公顷,较原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234.86公顷减少1533.75公顷。
三、效率指标
调整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95.00平方米,较原规划97.65平方米增加97.35平方米。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3762.75公顷,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456.96公顷,规划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302.92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3916.79公顷。
规划将丰圩村、保圩村、双河村等城区建设占用耕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将五显社区、八角村、凤城村等零星村庄用地规划为耕地,调整后全镇能够完成区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局部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其中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位于保圩村、大蔣村和灯塔村,主要为多规合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位于凤城村、南梗村等村,主要为历年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至2020年末,全镇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1560.06公顷以上。
3.园地、林地布局调整
结合规划下达的园地、林地指标及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需求,规划期间,园地布局总体上维持现状,不做大幅度调整,林地在现状基础上减少31.77公顷,至2020年,林地用地面积为51.71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增加丰圩村、保圩村、双河村等村城乡用地面积,同时将五显社区、八角村、凤城村等零星村庄用地规划为复垦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调整后,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94.75公顷以内。
2.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重点推进合杭高速扩建、S206一级公路、芜合高速优化线(含泰山路长江大桥)和江北和谐大道等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3.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和调整情况
(1)本次新增建设用地落实情况
区级下达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67.75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346.04公顷减少了678.29公顷。根据全镇各类建设时序及轻重缓急情况,指标主要用于鸠江区江北养老院建设项目、鸠江区旺博生态农业、鸠江区沿江沿河精品水产示范带和安徽德弘农业科技示范园循环提升项目等,其余用于乡镇的建设。
(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规划在维持原有新增建设用地布局总体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适当调整优化。结合鸠江区沈巷镇“十三五”规划、芜湖市城市总体规指标进一步调整优化。
(3)建设用地布局避开重要生态敏感区情况说明
调整方案在调整各类建设用地布局时,均避开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河湖管理范围,留足了全区河道、湖泊和滨河地带用地范围。
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一、划定依据
(1) 2016、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
(6)《安徽省市、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7)《鸠江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二、划定范围与面积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应划尽划,数量质量并重原则,优先将城镇周边、道路沿线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
本次划定工作中,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1563.33公顷,较调整完善指标多划3.27公顷。其中根据全镇实际建设需求,将一些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涉及到保圩村、大蔣村和灯塔村等,调出面积311.83公顷,并结合近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及基本农田布局要求调入基本农田366.99公顷。划定后,调入的基本农田中水田、水浇地占比有很大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确保乡镇基本农田划定结果能够保障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实现。
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一、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4)《鸠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方案》(国土资源部,2014年7月)。
二、划定范围与面积
沈巷镇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充分与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芜湖市多规合一、芜湖市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了衔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展边界与规划部门划定的开发边界进行套合,按照求同原则,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遵循空间布局紧凑,用地集约高效的原则,依据芜湖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扩展边界叠加分析,得到共同区域作为沈巷镇城市开发边界。全域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包括本次调整确定的沈巷镇城镇建设用地区及其周边有条件建设区,范围总面积4164.97公顷。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一、划定依据
(1)《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2)《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2003.11.01);
(4)《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二、划定范围与面积
充分结合国家和安徽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在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上的要求,从沈巷镇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出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沈巷镇将裕溪河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79.6366公顷。
第六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第一节 交通运输项目
一、公路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扁合杭高速扩建、利民东路(三环路—扁担河路)、G50高速改扩建、S206一级公路、芜合高速优化线(含泰山路长江大桥)、江北和谐大道和沈巷客运站建设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4.16公顷。
二、铁路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郑蒲港铁路专用线(芜湖段)和合芜铁路电气化改造建设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3.27公顷。
三、港口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鸠江区裕溪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31公顷。
四、管道运输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沈巷镇江北自来水有限公司(150公里管网),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31公顷。
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裕溪河、牛屯河、后河治理项目、鸠江区牛屯河防洪治理项、鸠江区江北新区水系整治及除涝工程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0.00公顷。
第三节 电力能源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220KV变电所项目、鸠江区江北新区电网改造工程、鸠江区14万吨秸秆热解气化综合利用及秸秆收储系统建设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19公顷。
第四节 环保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沈巷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公顷。
第五节 民生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鸠江区江北养老院建设项目、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建设项目、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鸠江区农民体育健身提升工程项目、鸠江区农民体育健身提升工程项目和江北四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43公顷。
第六节 农业项目
规划期间,实施鸠江区旺博生态农业、鸠江区合巢芜高速沿线精品花卉苗木产业带、鸠江区沿江沿河精品水产示范带、鸠江区天锦生态农业科技园、和瑞农业园、天天乐农业生态园、金色北岸生态农业科技园、德弘生态农业园和芜湖中江农业园和芜湖市两只蝴蝶生态园,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47公顷。
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不低于701.11公顷。2015-2020年补充耕地目标为456.96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378.89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78.07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综合能力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一、新增耕地项目
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有沈巷镇双坝村农用地整理项目、沈巷镇安丰村农用地整理项目和沈巷镇四连村农用地整理项目等,补充耕地面积为378.89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有沈巷镇大蒋村荒草地开发项目、沈巷镇沈南村荒草地开发项目和沈巷镇凤城村荒草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面积78.07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52.39公顷。重点项目有沈巷镇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沈巷镇四连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和沈巷镇灯塔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等。
第八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一、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沈巷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3916.79公顷,较2014年现状13762.75公顷增加了154.04公顷,从全镇历年补充耕地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对比分析来看,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可以完成。但考虑到沈巷镇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不可避免占用大量耕地,而全镇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补充耕地难度也越来越大,耕地面积将会大规模减少,这会对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全镇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沈巷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560.06公顷,而2014年现状11563.53公顷减少了3.47公顷,结合区级基本农田保护形势,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为合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完成。
三、对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沈巷镇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3737.58公顷,较2014年现状3596.03公顷增加了141.55公顷。考虑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能够满足“十三五”期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一、对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将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调出,并将规划期内安排复垦的废弃村庄、采矿用地以及林地调入。调整后,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同时优化了耕地布局。
二、对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充分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级规定,同时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程度得到一定提高。
三、对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调整方案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挖掘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全镇“十三五”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将规划期内急需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时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推行旧城改造,并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旧村整治。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
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
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1.与《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衔接
落实《芜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对沈巷镇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优化各类用地布局,确保规划期末完成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同时,有力保障全镇建设用地需求。
2.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
《鸠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方案,落实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城镇体系结构、产业发展方向,安排了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项目用地规模与布局,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关措施。
3.与《芜湖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衔接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与《芜湖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衔接,充分落实“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的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
4.与《芜湖市鸠江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衔接
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做到布局完全一致。
5.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年)》衔接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年)》,并结合全区美好乡村规划,落实和安排沈巷镇美好乡村用地。
6.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
与区级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更新补充“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校核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等信息,通过“列清单、留通道、控规模”的方式,保障“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律制度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二、加大违反规划用地的监督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实施的监管体系,实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行为,对涉及相关人员责任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的问责制,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数量、质量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耕地保护地方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耕地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提高耕地质量。
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
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各类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地标准,强化项目立项前的规划审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
第三节 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一、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落实对农户保护和利用耕地的补贴政策;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
二、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土地整治等支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益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倾斜,整合各项支农资金,鼓励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农用地整理和复垦、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三、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
全面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挂钩。着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
第四节 丰富规划实施的社会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
二、加强规划的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三、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定期组织专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就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五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水平
一、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加快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二、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构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测体系。
三、推进规划科技创新与队伍建设
加强土地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建立土地利用和管理合作交流平台,借鉴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加强对规划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规划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附 表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目标 |
调整后-调整前 |
|
耕地保有量 |
13762.75 |
12653.86 |
13916.79 |
1262.93 |
基本农田面积 |
11563.53 |
11526.66 |
11560.06 |
33.40 |
园地面积 |
1.40 |
10.55 |
1.21 |
-9.34 |
林地面积 |
83.48 |
85.32 |
51.71 |
-33.61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3596.03 |
3069.32 |
3737.58 |
668.26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724.89 |
2294.30 |
2794.75 |
500.45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168.45 |
862.64 |
1359.96 |
497.32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871.14 |
775.02 |
942.83 |
167.81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217.64 |
2346.04 |
1667.75 |
-678.29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1185.88 |
2119.85 |
1546.37 |
-573.48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924.12 |
1795.20 |
1227.04 |
-568.16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244.15 |
2234.86 |
701.11 |
-1533.75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
97.65 |
195.00 |
97.35 |
注:调整前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建设用地指标与现行规划文本数据不一致,主要是2015年沈巷镇对现行规划进行了修改。
地类 |
规划基期 |
2014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17108.04 |
76.50 |
18034.17 |
80.64 |
16687.31 |
74.62 |
18014.00 |
80.55 |
1326.69 |
耕地 |
12237.51 |
54.72 |
13762.75 |
61.54 |
12653.86 |
56.58 |
13916.79 |
62.23 |
1262.93 |
|
园地 |
2.48 |
0.01 |
1.40 |
0.01 |
10.55 |
0.05 |
1.21 |
0.01 |
-9.34 |
|
林地 |
69.48 |
0.31 |
83.48 |
0.37 |
85.32 |
0.38 |
51.71 |
0.23 |
-33.61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4798.57 |
21.46 |
4186.54 |
18.72 |
3937.58 |
17.61 |
4044.29 |
18.08 |
106.71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2174.61 |
9.72 |
3596.03 |
16.08 |
3069.32 |
13.72 |
3737.58 |
16.71 |
668.26 |
城乡建设用地 |
1664.10 |
7.44 |
2724.89 |
12.18 |
2294.30 |
10.26 |
2794.75 |
12.50 |
500.45 |
|
城镇工矿用地 |
190.30 |
0.85 |
1168.45 |
5.22 |
862.64 |
3.86 |
1359.96 |
6.08 |
497.32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473.80 |
6.59 |
1556.44 |
6.96 |
1431.66 |
6.40 |
1434.79 |
6.42 |
3.13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510.51 |
2.28 |
871.14 |
3.90 |
775.02 |
3.47 |
942.83 |
4.22 |
167.81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3081.17 |
13.78 |
733.62 |
3.28 |
2607.19 |
11.66 |
612.24 |
2.74 |
-1994.95 |
水域 |
2773.05 |
12.40 |
506.04 |
2.26 |
2346.47 |
10.49 |
384.66 |
1.72 |
-1961.81 |
|
自然保留地 |
308.12 |
1.38 |
227.58 |
1.02 |
260.72 |
1.17 |
227.58 |
1.02 |
-33.14 |
|
总面积 |
22363.82 |
100.00 |
22363.82 |
100.00 |
22363.82 |
100.00 |
22363.82 |
100.00 |
0.00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允许建设区 |
2294.30 |
2794.75 |
500.45 |
12.50% |
有条件建设区 |
703.03 |
1257.09 |
554.06 |
5.62% |
限制建设区 |
19366.49 |
18311.98 |
-1054.51 |
81.88% |
禁止建设区 |
0.00 |
14.34 |
14.34 |
0.06% |
合计 |
22363.82 |
22363.82 |
0.00 |
100.00% |
2014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
增加合计 |
农用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13762.75 |
456.96 |
378.89 |
0.00 |
78.07 |
0.00 |
302.92 |
302.92 |
0.00 |
0.00 |
154.04 |
13916.79 |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
城市开发边界 |
4164.97 |
2492.49 |
1949.86 |
0.00 |
19.56 |
0.00 |
523.07 |
1636.08 |
36.40 |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11560.06 |
11560.06 |
11560.0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生态保护红线 |
179.6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79.64 |
|
合计 |
15904.67 |
14052.55 |
13509.92 |
0.00 |
19.56 |
0.00 |
523.07 |
1636.08 |
216.04 |
|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是否上图 |
公路项目 |
1 |
合杭高速扩建 |
6.37 |
沈巷镇、汤沟镇 |
原规划/省交控集团 |
已上图 |
2 |
S206一级公路 |
11.73 |
沈巷镇 |
原规划 |
已上图 |
|
3 |
芜合高速优化线(含泰山路长江大桥) |
21.00 |
沈巷镇 |
原规划 |
未上图 |
|
4 |
江北和谐大道 |
11.06 |
沈巷镇 |
原规划 |
已上图 |
|
5 |
沈巷客运站 |
2.00 |
沈巷镇 |
原规划 |
未上图 |
|
6 |
G50高速改扩建 |
52.00 |
沈巷镇 |
原规划 |
未上图 |
|
铁路项目 |
7 |
郑蒲港铁路专用线(芜湖段) |
11.63 |
沈巷镇 |
马鞍山规划 |
已上图 |
8 |
合芜铁路电气化改造 |
1.64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已上图 |
|
港口项目 |
9 |
鸠江区裕溪水上综合服务区项目 |
6.3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水利设施项目 |
10 |
裕溪河治理、牛屯河、后河综合治理项目 |
98.27 |
沈巷镇 |
原规划 |
已上图 |
111 |
鸠江区牛屯河防洪治理项目 |
1.16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
12 |
鸠江区江北新区水系整治及除涝工程项目 |
0.05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电力能源项目 |
13 |
220KV变电所 |
0.08 |
沈巷镇 |
原规划 |
已上图 |
14 |
鸠江区江北新区电网改造工程 |
0.05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已上图 |
|
15 |
鸠江区14万吨秸秆热解气化综合利用及秸秆收储系统建设项目 |
0.06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已上图 |
|
管道运输项目 |
16 |
沈巷江北自来水有限公司(150公里管网) |
0.3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已上图 |
民生项目 |
17 |
鸠江区江北养老院建设项目 |
0.14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18 |
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建设项目 |
0.06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已上图 |
|
19 |
鸠江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0.06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
20 |
鸠江区农民体育健身提升工程项目 |
0.08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
21 |
江北四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 |
0.09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农业项目 |
22 |
鸠江区旺博生态农业 |
0.32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23 |
鸠江区合巢芜高速沿线精品花卉苗木产业带 |
0.23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续建) |
未上图 |
|
24 |
鸠江区沿江沿河精品水产示范带 |
0.1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25 |
鸠江区天锦生态农业科技园 |
0.25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26 |
安徽小老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
2.17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已上图 |
|
27 |
安徽德弘农业科技示范园循环提升项目 |
0.2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28 |
和瑞农业园 |
0.2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29 |
天天乐农业生态园 |
0.15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30 |
金色北岸生态农业科技园 |
0.25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31 |
德弘生态农业园 |
0.24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32 |
芜湖中江农业园 |
0.11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33 |
芜湖市两只蝴蝶生态园 |
0.22 |
沈巷镇 |
十三五规划 |
未上图 |
|
环保项目 |
34 |
沈巷污水处理厂 |
2 |
沈巷镇 |
原规划 |
已上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