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鸠江区境内十里长河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境内十里长河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告。
鸠江区境内十里长河等河湖管理范围
划定成果
根据芜湖市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关于水普外河湖划界成果复核工作提示函的函》,我局完成了我区境内十里长河、南埂沟、大阳垾、保兴垾、板城垾、九条沟、清闸沟、黑鱼沟、银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具体划定成果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
1、十里长河
(1)左岸:起讫地点为牛屯河至黄山寺排灌站,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15.50公里。管理主体为沈巷镇,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右岸:起讫地点为沈巷镇与铜闸镇交界处至黄山寺排灌站,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15.32公里。管理主体为沈巷镇,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南埂沟
(1)左岸:起讫地点为保圩村至黄山寺二站,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9.30公里。管理主体为沈巷镇,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右岸:起讫地点为保圩村至黄山寺二站,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9.30公里。管理主体为沈巷镇,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3、大阳垾
左岸:起讫地点为南阳路东侧至扁担河,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7.56公里。管理主体为官陡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右岸:起讫地点为南阳路东侧至扁担河,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7.82公里。管理主体为官陡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4、保兴垾
(1)左岸:起讫地点为赤铸山路北侧至阳瀚路西侧,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3.46公里。管理主体为官陡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右岸:起讫地点为赤铸山路北侧至阳瀚路西侧,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3.44公里。管理主体为官陡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5、板城垾
起讫地点为方特一期至颐景湾畔东侧铁路,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6.09公里。管理主体为官陡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6、九条沟
(1)左岸:起讫地点为扁担河至宁芜高速西侧,管理范围为干渠背水侧5米,外缘边界线长度为2.53公里。管理主体为清水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右岸:起讫地点为扁担河至宁芜高速西侧,管理范围为干渠背水侧5米,外缘边界线长度为2.52公里。管理主体为清水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7、清闸沟
左岸:起讫地点为万春排涝一站至二横港沟南岸、黑鱼沟北岸至万春排涝二站,管理范围为干渠背水侧5米,外缘边界线长度为4.32公里。管理主体为清水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8、黑鱼沟
(1)左岸:起讫地点为扁担河至清闸沟西岸,管理范围为干渠背水侧5米,外缘边界线长度为9.38公里。管理主体为清水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2)右岸:起讫地点为扁担河至万春湖路,管理范围为干渠背水侧5米,外缘边界线长度为5.38公里。管理主体为清水街道,主管单位为鸠江区水务局。
9、银湖
银湖为无堤防湖泊,管理范围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缘边界线长度为6.73公里。管理主体为湾里街道,主管部门为鸠江区水务局。
二、相关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