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24-2025年冬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救助范围和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冬春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受灾困难群众,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给未受灾的群众。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冬春期间确定的生活救助对象主要包括:易返贫边缘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贫困残疾人等2024年及2025年受灾的困难群众。救助时段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二、救助标准
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分类分户救助。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2024-2025 年冬春救助标准为:1、一般户人均240—270元;2、一般困难户人均280—310元;3、低保户和易返贫监测户人均400—430元。户均不低于240元、不高于2000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救助资金应当向受灾的易返贫边缘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贫困残疾人适当倾斜,坚决不搞平均主义。
三、救助程序
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街)审、区定”的程序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评:村(居) 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镇(街)审:镇(街)审核;区定:区应急管理局审批。村级名单确定后需公示3日,镇(街)级名单确定后需公示3日,区级名单确定后需进行政务公开,不得层层加码再次公示,延误冬春救助资金发放。镇街要及时填报《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台账》,并及时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救助资金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要求,通过惠民网“一卡通”直接发放,惠民网内打款账户以社保卡金融账户优先。
2.各镇街通过惠民网上报后,由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区财政局联络银行统一打卡,确保2025年1月17日前所有资金发放到户。请有关镇街通过惠民网上报救助人员,并将冬春救助台账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台账信息需与惠民网内信息一致。
3.要加强资金监管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区应急管理局将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