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14:58信息来源: 鸠江区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保障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升我区域农机应急作业和抗灾救灾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83号)等文件精神,我计划实施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推进该项目的实施,现在全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申报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

  2.拥有一定数量农机装备,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具有一定数量持证农机操作、维修人员。

  3.近三年未发生农机死亡事故。且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4.自愿服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开展应急救灾作业服务。

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基本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

、遴选程序

(一)申报。拟申报项目主体于202532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同步报送电子版)报送至鸠江区农机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鸠江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服务能力的资料。具体参考《芜湖市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评分表》(附件2)准备

(二)评定。区农机服务中心对照《芜湖市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评分表》组织开展区级评分

(三)公示。依据得分排序择优确定拟申报主体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市农机中心

 

联系人:邓佳东 0553-5863865


附件1

 

鸠江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申报表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诚信情况

 

拟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机库棚

平方米

维修保养区

平方米

培训教室

平方米

办公用房

平方米

其他区域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机具

及服务能力

大中轮拖、收割机、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植保无人机等机具情况;机耕面积XX万亩,机播(机插)面积XX万亩,机收面积XX万亩,机械植保面积XX万亩,粮食日烘干XX吨等作业能力情况。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2

芜湖市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评分表

申报单位                       负责人

地址     (街道)        联系电话     

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级评分

评审得分

占地面积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3 亩,得8分,≥5亩10分。不符合的酌情扣分

10

 

 

农机库房

机库棚面积≥300m² 8分,≥500m²10分。不符合的酌情扣分

10

 

 

耕种收管农机具

30马力以上大中轮拖、收割机、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植保无人机等≥10台,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机具≥3台。1.5/台

15

 

 

烘干服务

烘干能力在90吨/批次以上。不符合的酌情扣分。

5

 

 

应急救灾机具配备

履带式拖拉机和移动式烘干机(3分/台)、农用水泵(1分/台)等“应急机具。封顶10分。

10

 

 

作业面积

耕、收、管年作业面积≥4000亩,得5分,水稻机插、机抛年面积500亩,得2.5分、≥1000亩得5分。

10

 

 

社会化服务面积

耕、收、管年社会化服务面积≥3000 亩,得5分,水稻机插、机抛面积300亩,得5分、≥600亩得10分。

15

 

 

带动小农户数量

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带动小农户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每个2分,封顶10分。。

10

 

 

牌证管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效号牌及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无人机操作证。持证率100%得分。缺项不得分。

10

 

 

其它加分项

申报主体成员响应号召,曾参加各级农业应急救援。每人1分,封顶5分。

5

 

 

 

合计

100

 

 

 

注:申报单位准备评价标准内相关原件材料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