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鸠江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09 11:35信息来源: 鸠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工作目标

通过验收,全面掌握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确保把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实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验收依据

1、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88号);

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

3、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15号);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内容。

1、资料核查。①查看各镇农村危房改选户台账建立情况;②“一户一档”的建档情况;③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2、现场检查。①清点竣工数量。各逐户清点建设房屋竣工数量,核查是否存在以旧代新,以他人顶替本人及是否存在第二次享受危房改造指标情况;②核实危房改造对象。验收组核实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是否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

(二)标准。

    1、配套设施标准:所有实施危房改造的房屋应进行功能分区,应配建水冲式厕所

    2、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以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清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新建房屋以主体封顶为主,门窗洞口有安全支撑性能安全适用(详见《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四、方法及步骤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验收分镇初步验收、区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三步。具体方法如下:

1、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各镇组织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分批次对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逐户进行检查验收,填好有关验收表格,自检合格后把“一户一档”纸质资料送领导小组审查。

2、区验收。

由区住建委牵头,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组,验收组以镇为单位每批次随机抽查30%的改造户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抽查合格率为100%的,认定该批次全部项目为合格档次;抽查合格率在大于(或等于)95%且小于100%的,不合格样本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二次抽查该批次余下的20%,二次抽查样本全部合格的该批次余下样本认定为全部合格,二次抽查样本存在不合格的,应对该批次余下样本进行逐一核查。

3、补助资金拨付。

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区住建委要将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情况通知区财政,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给农户。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改造户取消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资格。 

4、绩效评价。

    每年对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为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申报资料上报是否及时准确以及改造项目是否如期完成等。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上级奖惩和下一年度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危房改造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是重点民生工程,各部门和各镇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认真、严格、细致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1、各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配合验收组完成工程验收,完善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地提供本的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对各把关不严的,查实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降低下一年度的分配指标;对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责令退回、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3、验收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验收要求,认真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实事求是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验收实行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坚决杜绝不讲原则、随意马虎、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重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如在验收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