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单
沈巷教管办,二坝、汤沟、白茆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在近期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区公安分局校园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中,我区学校屡次出现在通报名单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见附件1)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护学岗工作。值班教师在上放学高峰期在校门口值守应佩戴证件或红袖标;校园保安员规范着装、携带器械按时在岗在位(详见附件2《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三是防冲撞设施要结合现场条件,规范设置启用,不得集中靠边摆放,形同虚设(见附件3《防冲撞设施设置示意图》)。
四是要开展内部摸排,排查教职员工内部、学生之间、学校与校外人员之间突出矛盾纠纷摸排;关注涉校警情开展内部调查,规范处置。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教育部门通报摸排情况,争取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校园霸凌等恶性案事件,及时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2.《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3.《防冲撞设施设置示意图》
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附件2:
《保安人员工作规范》
1.上课期间,将学校大门实时关闭、防冲撞设施及时闭合,做好值班、巡查巡检工作;如学校有特殊情况确需打开校门的,应值守,至少一人戴头盔、持钢叉。
2.上下学期间,要及时出现在监控辐射范围内执勤(着装整齐,戴头盔,持长器械----钢叉及抓捕器等,学校保安为一人的持钢叉),执勤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间歇性离岗。
注意:除保安人员上下班出入校门穿便衣外,其他情况,保安人员只要出入校门,均须戴头盔、持长器械。
附件3:
《防冲撞设施设置示意图》
各校在未设置防冲撞柱体或球体的情况下,应设置防冲撞栏,关于防冲撞栏闭合的解释如下:
1.防冲撞要摆出来,要起到阻拦作用。
2.防冲撞栏应时刻闭合。
3.因部分单位只有一个门,可能存在车辆有进出情况,即便如此,除车辆进出时间外(即进/出即闭合),防冲撞栏都应时刻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