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02 16:02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评选标准

(一)中小学评选标准

1、“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符合“市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

(二)高校评选标准

1、“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符合“市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领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市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学生干部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获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同时又获其他任何一项积极分子,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市级三好学生;班级(团支部)以上干部获三项标兵,同时又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方可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美育、劳动教育考核须合格。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需将行为规范合格生作为一个必备条件。

(二)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评选工作须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教导处或学生科)牵头,团委(团总支)、少先队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1、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程序为: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先由学生个人小结,然后由政教处(教导处或学生科)公布文化课和体育课成绩以及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班委会组织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三项标兵和四项积极分子,并采用“叠加评选法”(若候选人叠加数相同则视其各单项得票总数决定),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报政教处(教导处或学生科)。然后,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 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2、中小学市级先进班集体产生的程序为:先由学校政教处(教务处或学生科)公布本年度各班级工作考核情况,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进行小结,在学校交流,同时组织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每班按学号抽出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评选结果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三)高校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以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组织为主承担,并可吸收教学科研部门、后勤部门和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市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要分别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被评为该学年度任何单项标兵或积极分子。(高校可参照)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3)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4)考试舞弊者;

5)法轮功参与者;

6)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7)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经常进入歌舞厅、社会网吧、游戏室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8)初中阶段或高中阶段未参加社会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