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气象部门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据预测,8 月 10 日前淮北地区南部和沿淮淮河以南有持续性高温天气,其中沿淮淮河以南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 37~39℃,局部达到 40℃。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统筹做好防暑降温、重点领域安全防范、能源电力保供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发展变化,滚动开展预测预报,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强化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停产制度,落实 40℃禁止室外作业、37℃限时室外作业、35℃减少室外作业时间等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实行轮换、减少室外作业等措施,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小部位”安全管理,强化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和防护措施。矿山,针对高温和雨季潮湿特点,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治理等工作,加强对地下矿山通风和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库坝体和排洪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监控,防止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危化,紧盯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承包商以及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突出加强储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库房温湿度监测管控措施,持续加强异常工况风险管控,严密做好防高温、防泄漏、防中毒、防电气短路等工作。道路交通,持续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整治农村交通违法顽瘴痼疾,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要合理安排作休时间和生产施工,配备必要降暑饮品和防暑用品,严格
高空作业,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的检查,加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做好防雨、防雷电、防大风等各项安全准备。工贸,加强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高温金属吊运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抓好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工贸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确保各类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等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要加强火灾防范和用电管理,配齐消防设施,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特别是对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交通枢纽、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森林防灭火,要加强宣传警示、日常巡护、进山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充分发挥防火隔离带、森林消防水网、森林防火技术装备等“物防”作用,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限空间,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落实监护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的缺氧或中毒窒息。防溺水,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基层组织、家庭责任,加强重点水域管控,严格落实防溺水“十条硬性措施”。能源,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加大电网巡查力度,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确保安全度夏。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案例教育法”,广泛运用应急广播、“两微一端”等矩阵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普及用火、用电、用气、防溺水等安全知识以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安全技能,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积极运用“一竿子插到底”暗查暗访、“回头看”不定期检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突出抓好基层一线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要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强化局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