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所,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 13 号台风“贝碧嘉”(台风级)的中心 15 日 8 点位于上海市东偏南方向约 580 公里的东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2 级(33 米/秒)。预计“贝碧嘉”将以 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将继续增强,逐渐向华东沿海靠近,并将于 15 日夜间至 16 日上午在浙江宁波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我市受台风系统外围影响,9 月 15-16 日将有明显的风雨过程,累计降雨量可达 50-80 毫米,东南部局部地区超过 100 毫米,其中 16日降雨明显,局地小时雨强可达 30-50 毫米:阵风风力 7 级以上,江面阵风可达 8-9 级。根据《鸠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指决定于 9 月 15 日 21 时起启动防汛防台风 IV 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台风可能带来的灾害性影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要强化局地强降雨防御。重点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小河流等巡查防守,及时转移受危险群众,确保人员安全。城乡所有排涝泵站要随时准备投入运行,及时抢排涝水。
三要强化大风防御。要及时安排在航船只、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和水上作业人员上岸避险,所有渡口适时停摆停运,及时停止户外作业,加固户外广告牌、农业大棚和高空构筑物、建筑物等设施,要提前关闭重点影响区域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民宿等,消除安全隐患。
四要强化物资队伍保障。要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备勤,物资调运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五要强化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应急事务,保障各项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