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袁东方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孙 正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
尹 伊 区发改委副主任
魏海强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
杨葆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韩洁波 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 愿 区财政局工作人员
张 璇 区人社局副局长
橐宗魁 区住建局副局长
赵先锋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海波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蒋承霞 区文旅体局文化馆馆长
张红梅 区卫健委副主任
胡冬云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王 琪 区文明办科员
杨 洁 团区委四级主任科员
钱其红 区总工会副主席
禚 悦 区妇联工作人员
曹 晨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郭庆宝 沈巷镇四级主任科员
湛少进 二坝镇文明办(文广站站长)
宛青纯 汤沟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倪进升 白茆镇文化站站长
崔永贵 清水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陶昌翠 湾里街道文教体主任
杨宗英 官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 伟 四褐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邦军 裕溪口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我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监督检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魏海强(兼);副主任:陈莉莉。办公室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教学情况;为全区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咨询和评估等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如遇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调整,请自行协调此项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