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0:32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任:袁东方  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员:

   区发改委副主任

魏海强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

杨葆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韩洁波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工作人员

   区人社局副局长

橐宗魁  区住建局副局长

赵先锋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海波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蒋承霞  区文旅体局文化馆馆长

张红梅  区卫健委副主任

胡冬云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区文明办科员

    团区委四级主任科员

钱其红  区总工会副主席

   区妇联工作人员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郭庆宝  沈巷镇四级主任科员

湛少进  二坝镇文明办(文广站站长)

宛青纯  汤沟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倪进升  白茆镇文化站站长

崔永贵  清水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陶昌翠  湾里街道文教体主任

杨宗英  官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四褐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邦军  裕溪口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我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监督检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魏海强(兼);副主任:陈莉莉。办公室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教学情况;为全区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咨询和评估等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如遇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调整,请自行协调此项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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