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的推普周是 9 月 15 日-21日。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 27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 27 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语〔2024〕8 号)精神,我区将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推广普通话活动,推动我区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推普周活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开启的重要一年。本届推普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广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
三、组织领导
我区第27届推普周活动由区语委、区教育局牵头,区语委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期间,各部门、行业根据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点,安排有关重点活动、设计制作宣传品。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当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区语委、区教育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并赴有关学校及单位进行调研、观摩。
(二)区语委成员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本部门、本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
活动,并积极配合区语委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
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聚焦农村地区和农村青壮年人口,推深做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乡镇及以下公职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其他农村人口的普通话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率和普及水平,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有效衔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要组织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等活动。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开展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活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实践,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推广、结对帮扶活动等。
(五)结合城市文明创建有关工作,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和基层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学术支撑引领示范作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等。
(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
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七)各成员单位、学校要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于9月23日前报区语委办公室。
联系人:区语委办 陈莉莉 联系电话:5864129
电子邮箱: 1172567464@qq.com
鸠江区教育局 鸠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