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芜湖市精锐标识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06-17 16:05阅读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芜湖市精锐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2RLH4X1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芜环罚﹝2024﹞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根据省厅交办线索,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喷漆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已被拆除,未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6-17
处罚机关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200MB19600890
数据来源单位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0200MB19600890
地方编码 34020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