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关于鸠江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1 10:59信息来源: 国土鸠江分局阅读次数:编辑:许平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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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俊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你提出的“关于强化机制建设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设置基本农田保护牌、发放“耕地保护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知晓耕地保护范围,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营造耕地保护的社会氛围。

目前各镇街均已设置田长制公示牌,明确了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后续将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推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加大社会监督透明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占地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举报奖励。

群众可充分利用12345政府热线电话、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行举报,后续将积极探索违法占地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三、完善“田长制”工作职责。建立镇、村、组耕地保护工作网格,明确“田长制”工作内容,压实分级管理的“巡、查、改”工作制度。

我区将待《安徽省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后,结合实际,制定鸠江区耕地保护工作网格化体系,分级设立监管责任人,分级明确责任,建立多部门协作体系。

农业农村部门现已要求对每年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等涉农补贴明确要求农户必须种植至少一季农作物,否则不予发放补贴。针对稻虾轮作、稻渔混养等绿色综合种养模式,严格把关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奖补政策的兑现。同时监管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行为,现已针对100亩以上大户开展土地流转和工商企业开展1000亩以上土地流转,进行登记备案,清楚掌握用途,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厘清和明确土地管理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的职责,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打击力度,强化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

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分类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加大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整改力度。督促指导压实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按照“人事并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既查违法行为,也查决策过程。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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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 负责人:张宏武

联系人:杨晨昊  电话:5864828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倪翊 

联系人:唐文  电话:580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