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15 10:05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编辑:齐凡 字体:【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

二、政策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按照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系统查询相关佐证信息,若系统无法获取,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个体户)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经营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2、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七、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

八、办理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鸠江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A222办公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告知、短信告知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3-596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