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鸠江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09:53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督导室 字体:【  

关于印发《2024年鸠江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2024年鸠江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鸠江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督导工作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重中之重,切实落实督导评估监测各项任务,聚焦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一、积极谋划教育督导履职新模式

针对教育机构改革调整要求,提升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动教育督导转型升级,创新教育督导方式,落实好教育督导各项职责任务。加强督导任务统筹,将各类督导重点任务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强化教育督导激励效应。

二、认真做好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评工作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程序,认真做好市政府对区政府关于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评工作,接受市级复评。按照上级下发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

三、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和监测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拟定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配合区教育局学前办提前谋划、尽快启动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区创建工作。

四、持续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对照新修订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组织幼儿园自评,开展区级督评,接受市级复评。

配合区教育局学前办开展2024年度市一类公办幼儿园和优秀民办幼儿园区级评估及申报工作。

五、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对区属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2023年度办学(园)水平和年度综合目标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各校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六、扎实开展各类专项督导

立足“双减”三年目标任务,针对当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不规范、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少数学校考试作业管理不够规范、课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巩固科学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注重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通过经常性督导和明察暗访,持续传导压力,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提高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

围绕城乡一体化,抓好乡村教育专项督导,促进教育均衡。围绕消防安全、实验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七、务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督学培训,提升督学履职能力,有效发挥督学作用。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挂牌督导工作要求,坚持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春秋季开学、规范办学行为、校园食品安全、“三防”建设、学生欺凌防治、师德师风建设、安心托幼、推广普通话等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