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鸠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要求,根据《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有关部门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2024年1月初起草初稿;
(二)2024年1月23日征求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三)经区政府审批后,于2024年2月10日印发正式稿。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鸠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盲区,确保鸠江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主要任务(内容)
本工作规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鸠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关系。第二部分为工作职责,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为区安委会工作机制,分别从监管责任体系、工作例会制度、检查督办机制、通报问责机制、考核工作机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六个方面强调要落实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职责和综合监管职责,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和检查督办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实施通报问责和考核机制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各企业的主体责任。第四部分为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从日常协调机制、双重预防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督查检查机制四个方面阐释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方法和职责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专门委员会要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是实施工作通报。对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上级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实施工作考核。区安委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根据考核细则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鸠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杨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8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