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鸠江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6:27信息来源: 鸠江区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后彬 字体:【  

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

为加强长江河道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河道日常巡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规范涉河项目建设和活动管理,构建人水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依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时间及方式

江北四镇负责区域内所有河道堤防日常巡查工作;区河道管理所负责负责江南片(除扁担河未降堤部分)的河道堤防河道日常巡查工作

(一)巡查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巡查时间:河道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三)巡查方式:采用步巡车巡,结合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立体化巡查。

(四)巡查记录:河道巡查应做好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记录,定期对巡查记录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二、巡查内容

(一)河道“四乱”问题排查

及时发现、处置违法水事行为,主要包括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河违法违规问题。

(二)涉河项目检查

检查涉河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乱堆乱建等问题;涉河建设项目手续是否完善;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是否实施及验收;是否擅自在河道内弃土弃渣、填高河道滩地;是否存在破坏水利工程、危及工程运行安全,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每次巡查需填写巡查记录,填写河道巡查“四乱”问题清单(附件1)及涉河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2),无问题也需零报告。

()每河道巡查记录、表格、照片等资料及时上报区水务局汇总,存档备查。

()照片需采用元道经纬相机拍摄,标注时间、地点、名称等必要信息。

四、问题整改

(一)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二)未能处置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水务局、区河长办

(三)跟踪督办问题处理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完成闭环,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存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照片。

五、监督检查

市水务局也将会同区水务局每2月组织1次监督检查,具体检查组成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福民,手机:158****9177,QQ:645187410)

 

附件1:_____年___月河道巡查“四乱”问题清单.pdf

附件2:_____年___月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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