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鸠江区第一批“鸠”有好习惯示范校的通知
关于评选鸠江区第一批“鸠”有好习惯
示范校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鸠江区教育系统关于打造中小学生“‘鸠’有好习惯”养成教育品牌的实施方案》(鸠德〔2022〕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鸠江区第一批“鸠”有好习惯示范校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
二、评选条件
按照《鸠江区“鸠”有好习惯示范校评选细则(暂行)》执行。
三、评选程序
申报学校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参评,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各校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2);2.学校“鸠”有好习惯工作总结报告。请各校将材料电子稿于1月22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德育科,联系电话:5864006,电子邮箱1531344827@qq.com。区教育局结合各校上报情况,成立考核小组。
四、奖励
将对评选出的示范校将授予称号,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评选程序,客观、公平地组织此项工作。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校养成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未获评学校,将督促整改;对于已获评学校,将定期开展检查,如发现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情况,将取消称号。
附件:1.鸠江区“鸠”有好习惯示范校评选细则(暂行)
2.“鸠”有好习惯示范校申报表
鸠江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鸠江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