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信白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7 16:11信息来源: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信白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书项目

项目名称:

信义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鸠江区汤沟镇和沈巷镇

建设单位:

芜湖信白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合肥冉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2.7-2024.2.20

项目概况:

本工程线路途经鸠江区汤沟镇和沈巷镇境内,起于沈巷二期光伏电站表20kV出线构架侧,止于220kV通江变电站西侧220kV进线构架。线路全长9.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度为4.8km,双回架空线路长度为4.4km,双回路电缆线路长度为0.2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有关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中有关限值规定。

(三)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

(四)认真做好废物处置工作。污水底泥、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