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27日18时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我区决定执行同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7日18时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镇街、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84号)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组织力量开展下沉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二、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对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减排措施、道路扬尘减排措施、机动车等移动源减排措施及工业企业各项减排措施。
三、广大市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做好防护措施。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