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城管(住建)当罚决〔2023〕126号

发布时间:2023-10-11 16:20信息来源: 鸠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方编码
1 朱庆春 自然人 (鸠)城管(住建)当罚决〔2023〕12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五)款 朱庆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第(五)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大写)的行政处罚 0.020000  2023/10/10 2026/10/10 2026/10/10 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77668901317 3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