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江北区域征收补偿价格不合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27 15:42信息来源: 鸠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苏畅 字体:【  

关于被征收人反映的江北区域征收补偿价格不合理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且项目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可以按590号令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对预评估价格提出的意见在公布的方案修改情况中,第一条第三项已明确“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分类抽样预评估结果仅为测算补偿资金总额提供依据”。

3、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以被征收人在市住建局公布的2023年度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库中协商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时点进行分户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和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方法详见方案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