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鸠江区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侯安全解读《鸠江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近期,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校车服务行为,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鸠江区教育局牵头制定了《鸠江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本办法,区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侯安全就《鸠江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该文件的起草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校车联〔2012〕1号)
同时,结合鸠江区实际起草。
二、修改意义和总体考虑
《鸠江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修改和总体考虑是基于鸠江区现实情况的考虑。随着鸠江区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校车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短板,如校车服务提供者管理不够规范、乡村道路运行标准有待提高、停靠站牌设置不合理等,给校车运营带来隐患。因此,修订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细化责任,规范校车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在修订该办法时,鸠江区教育局结合了以下方面的考虑: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修订具体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2.实际情况:根据鸠江区的实际情况,对校车使用许可、驾驶员资质、校车通行安全、校车路线、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3.学生安全: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对校车质量、驾驶员资质、乘车人数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学生乘坐校车时的安全。
4.监督管理:规定了校车使用单位和驾驶员的职责和义务,同时明确了鸠江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校车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监管措施,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2022年12月2日鸠江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区教育局相关人员分别前往无为市、湾沚区考察学习校车管理工作。2023年5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教育局关于鸠江区校车安全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加强政府职能监管,明确各载体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为此,区教育局牵头修订《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7月11日,区委常委、副区长梁燕召开专题会议,指导《鸠江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7月6日、7月18日,区教育局两次召开会议,对修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7月24日,区教育局致函向区校车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共收到3个单位6条反馈意见,其中已采纳4条,未采纳2条。7月27日,区教育局邀请市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鸠江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局等5家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风险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一致认为《管理办法》(送审稿)具有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同意送审。
(三)合法性审查。7月27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3年7月30日,经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管理办法》工作目标是规范校车管理,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体的工作目标如下:
1.对全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和整顿,确保校车质量符合标准,驾驶员资质符合要求,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驾驶员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监管,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4.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车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主要任务(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职责分工、法律责任、应急响应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内容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校车服务行为,并规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办法。同时,也强调了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鼓励社会各方面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二章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共5条。主要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同时,也强调了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区政府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学生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共9条。主要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条件、申请流程及校车标牌应载明事项。
第四章校车驾驶人,共5条。主要是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申请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校车通行安全,共10条。主要内容为规定了校车在通行中的相关规定,如校车行驶线路应避开危险路段,无法避开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校车运载学生时应按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按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校车不得超员、超速驾驶,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等。
第六章校车乘车安全,共5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引导学生上下车,制止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以及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等。
第七章职责分工,共11条。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七章法律责任,共4条。主要内容为校车安全管理活动中各主体人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应急响应,共1条。主要内容说明了校车或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事故时启动的应急响应。
第九章附则,共3条。主要内容为明确入园幼儿的接送人及区政府对校车接送合理分布的规划。
六、创新举措
《管理办法》的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提出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理念,要求校车服务提供者制定具体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驾驶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建立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加强对校车使用的监管和管理,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校车运营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运营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拓宽渠道,引入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在良性竞争的基础上,规范运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3.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办法强调了对校车使用的安全监管,要求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全面审查和管理,对校车安全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办法还引入了信息化技术,开通校车卫星定位系统,实现校车安全监管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了校车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4.普及校车安全知识:办法要求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了学生和家长对校车安全的认知和理解。
5.考核强化管理责任。办法提出了区政府对各镇(街)校车(含社会接送车辆)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并列入区政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这一创新举措重在强化属地责任,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全区校车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以上创新点均体现了鸠江区教育局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对于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奖惩措施: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纳入属地年度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理,激励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考核监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各学校、各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校车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校、学生和家长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校车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5.投入保障: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财政承担,具体奖补办法由区教育部门会同区财政、交通等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保障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保障措施的落实,可以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校车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鸠江区教育局安全科
解 读 人:侯安全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850196
电子邮箱:whsjjqj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