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阳垾垃圾站迁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13:12信息来源: 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区城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鸠江区大阳垾垃圾站迁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的函》(鸠城管〔2023〕34号)文件及附件已收悉。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就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江大道北侧(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边),占地约1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拟建转运规模为400吨/天和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预留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等。(项目代码2112-340207-04-01-808510

二、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时应参考如下意见:

1、完善设计说明,补充项目规划方案、可研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补充设计使用年限、建筑体型系数、门窗表等内容;

2、进一步完善基地入口报规手续,交通标志标识,补充交通影响评估内容。完善总图设计,深化室外管网设计内容。区内环道与围墙及建筑墙面要满足规范要求,复核场地标高,补充基地西侧、南侧挡墙设计;

3、按芜湖住建部门要求补充光伏发电设计内容。补充海绵城市设计内容;

4、核实相关污染物控制标准;

5、完善初期雨水水量产生情况及收集切换装置说明;补充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前渗滤液等各类废水收集转运情况说明;

6、优化废气处理工艺比选内容,提高臭气处理效率,完善废气密闭控制及收集内容;

7、完善结构设计说明,补充抗震等级、主要荷载、地勘信息、结构分析、基础选型等内容;

8、补充缺失图纸,如门卫结构、地库入口结构、专项设计等内容;

9、供配电设计:转运站一层变配电房的使用面积需复核;变压器容量500KVA需含充电桩系统容量及路灯电源、交通电源配置;

10、弱电及消防、智能化系统:中控室的使用面积需同时满足单体及园区机房工程使用要求;

11、给排水设计说明与消防设计说明不符,应统一并更正;

12、补充完善海绵城市设计及热水设计;

13、补充完善室内消火栓系统;

14、其它专家意见见附件。

三、项目工程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基本满足规范要求,需按以下专家意见复核并修改:

1、建议主要材料价格按照2023年第四期芜湖市造价站发布的信息价调整,人工费按照163元/工日计取;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计取,补充工程保险费;

3、其它专家意见见附件

工程概算送审金额为3740.96万元,核金额为401.93万元,核增金额为47.25万元,审核后工程概算为3386.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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