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鸠江区河湖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等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我区境内青弋江、青山河、后河、裕溪河、牛屯河的河湖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工作。具体划定结果如下:
一、河湖保护范围
河湖保护范围线为河湖管理线范围外一百米以内。
二、禁止事项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