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城管(住建)普罚决〔2023〕17号

发布时间:2023-05-31 10:39信息来源: 鸠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陶洁云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方编码
1 马立友 自然人 (鸠)城管(住建)普罚决〔2023〕17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 马立友于2022年8月4日在二坝镇老大厂小学储存大量液化气钢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款 罚款 马立友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0.050000  2023/5/18 2026/5/18 2026/5/18 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77668901317 3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