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芜湖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的意见反馈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9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起草的《芜湖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未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