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不动产登记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为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登记效率,切实增强责任感,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登记窗口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次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解疑答问,负责办理或引导服务的制度。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
第二条 首问负责责任人是指第一次接待办事群众咨询或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全体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规范、准确及时”的原则,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第四条 首问负责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业务事项应立即接办,如发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耐心解释,认真指导,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手续及补正材料,避免办事企业和群众反复跑路。
第五条 首问负责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业务事项,应耐心说明并主动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科室或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及时向办事人反馈情况;遇到不确定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迅速按级请示相关领导,及时反馈结果。
第六条 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对办事群众咨询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注意事项,让群众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回答群众问询不得模棱两可、答非所问或者推脱责任,不一次告知。
第七条 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登记全流程控制,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建立清单+闭环工作机制,提升登记工作效率,做到对外承诺的期限必须办到,不得随意超期,不能让办事群众没有预期,不得失信于民。
第八条 对态度冷漠、推诿拒绝、故意拖延的,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