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芜湖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机构改革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部分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划归林业部门管理。自然保护地的工作特性决定了涉及面广、专业门类多,相关部门可能出现对自然保护地工作了解不多、情况不明的局面,造成信息孤岛、数字孤岛,难以做到有效统筹监督管理,亟需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协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地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自然保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芜湖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3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为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生态名城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是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共享信息库。二是定期召开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就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生态环境监管、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核查、生态保护红线等重大工作内容开展交流会商,并明确了责任分工。三是定期发布自然保护地工作简报。四是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检查行动。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自然保护地信息共享工作的领导。二是明确责任,保障安全。要求各单位依法承担共享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三是强化管理,授权使用。明确各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和保密规定,强化管理,按工作需要授权使用。四是有序推进,加强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附件明确了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参与单位、工作职能、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等。
三、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向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共7个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各部门均反馈无意见。
四、政策创新点
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的科学联动和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通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情况;交流各方在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生态环境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等方面的情况;协商、协调、解决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及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各部门联动,压实各部门责任,通过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实行一般问题现场反馈、突出问题书面反馈、重大问题移交线索的三级反馈模式。
(三)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定期发布自然保护地工作简报,通报自然保护地监管情况,建立自然保护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解读部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解读科室: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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