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食堂含厨房)餐饮单位运输过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9 08:33信息来源: 鸠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董林霞 字体:【  

一、一般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对经营食品的运输管理,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记录,确保食品的运输安全且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可追溯。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还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二、原料运输

运输前,对运输车辆或容器进行清洁,防止食品原料受到污染。运输过程中,做好防尘、防水,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

三、中央厨房的食品配送

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包装或容器上应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配送

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容器上应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按本规范要求对食品进行再加热。

五、餐饮外卖食品

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容器、包装材料盛放食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使用一次性容器、餐饮具的,应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宜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