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16:57信息来源: 鸠江区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后彬 字体:【  

2017 年以来,以非法码头、非法修造船点、黄砂经营点等岸线整治、生态修复为重点,长江鸠江段干流岸线整治取得阶段成果,但仍存在“岸线资源配置不均衡、部分岸线使用效率低”等客观问题,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打造,迫切需要统筹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长江岸线资源实现“有效保护、科学利用、依法管理”。

一、基本情况

鸠江区长江岸线总长度为116.11km(含江心洲),其中南北岸线合计76.56km南岸15.66km北岸60.9km江心洲岸线39.55km天然洲16.45km黑沙洲15.9km曹姑洲7.2km。根据芜湖市长江岸线保护与规划文件,有13.67km保留区,6.4km控制区,56.48km开发利用

二、工作现状

截至2020 年8月,长江芜湖段已开发利用岸线41.88公里,利用率15.96%。其中鸠江区岸线开发利用长度最长,达到14.31公里,占全部已利用岸线总长度的34.17%。从岸线利用类型看,以码头工程为最主要方式,占用8645m,其次为城市建设1135m、船舶工业1400m、水工设施1800m、跨江设施1270m,其他60m。

——码头工程。码头工程为最主要岸线利用类型,在鸠江区占我区全部已开发利用岸线的 60.41%,码头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型码头、执法码头、水上加油站等几种类型。生产型码头为最主要利用类型,共有 21处、利用岸线7.60 公里,其中鸠江区芜湖港裕溪口煤码头(29-33 号码头)790 米)、芜湖港朱家桥集装箱码头(一期、二期)(780 米)、信义玻璃码头(一期、二期)(780 米)均超过 700米。执法码头鸠江区2处,水上加油站共有6处.

——船舶工业。船舶工业是除码头工程与城市建设外的最高岸线开发利用类型,全部为修造船基地,鸠江区有4 处,利用岸线 1.40 公里。分别是芜湖长江轮船公司江芜二坝船厂(待拆迁),占用250m;中润重工造船基地,占用470m;江东船厂西华船舶基地,占用590m;长航凤凰水上基地,占用90m。

——跨江设施。跨江设施作为两岸交流的重要通道,是沿江城市最为重要的临江建设工程,现阶段为除其他利用外最低岸线利用长度类型。跨江设施主要包括桥梁、渡口、跨江电缆、穿江管道和江底水线。其中桥梁有3座,包括芜湖长江大桥、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芜湖长江三桥。渡口9处,跨江电缆有2处,穿江管道 1 处,为天然气公司江北集中区管道。

——水工设施。水工设施为数量最多的岸线利用类型,共有 74 处,平均利用岸线仅 30 米左右,为单体利用最低的方式。水工设施主要包括饮用水取水口、工业取水口、混合排污口、工业排污口、水利泵站、市政泵站、涵闸工程、电厂退水口 8 类。

除利用外,还积极开展崩岸治理工作:2015年市防指投资约2000万元对天然洲东风圩侧进行抛石护岸,2016年市防指对永定大圩九号沟段1公里投资约1000万元进行抛石护岸,2016年省级投资150万元对二坝大拐段进行抛石护岸,2018年省级投资对黑沙洲老渡口段投资40万元抛石护岸。同时安徽省长江芜湖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5年市水务局组织编报,经多次专家审查,在以2019年6月专家审查意见进行该报告报批稿上报工作,长江芜湖段整治涉及堤防达标12公里,崩岸治理31.67公里,其中鸠江区任务崩岸治理14.67公里分别是永定大圩5.38公里(黑沙洲上段与无为交界处1公里,九号沟段4.38公里),二坝大拐9.29公里(长江大堤拐弯处两侧各约4.5公里)。鸠江区工程投资约4亿元。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预计年内进入实施阶段。

三、存在问题

2017 年以来,以非法码头、非法修造船点、黄砂经营点等岸线整治、生态修复为重点,长江干流岸线整治取得阶段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岸线保护利用格局不断合理,但功能结构仍待优化。在长江干流已开发利用岸线中,港口和工业等生产型岸线仍是最主要的利用方式,部分岸段生产、生活等多种功能依然相互混杂,优化调整面临诸多问题。生产性岸线中公用码头与企业货主码头配比不合理,公用港口利用岸线偏少。

2、取水口布局散乱,岸线利用准入和退出的长效机制不完善。全区长江沿岸各类取水口众多,其中大量农村水厂取水口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承担乡村地区饮用水保障功能。这一方面增加了取水口保护的难度,一些取水口上下游均被工业、港口等生产性岸线占用,保护范围狭小,水源水质保护难度加大;另一方面过多的取水口也会制约优质岸线集中连片、高质量开发。由于岸线利用准入和退出的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优良岸线被小企业或岸线依赖性不强的项目占用,难以发挥岸线对后方陆域的带动作用。一些企业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或深水浅用,企业专用码头吞吐量不足。

四、工作原则

1、保护优先、综合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

2、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坚持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导思想,统筹长江岸线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通航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长江岸线,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岸线,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综合效益。

3、集约开发、有偿使用。强化岸线节约集约利用,限制岸线利用设施沿岸平行布局,积极盘活闲置和低效岸线,提高岸线资源的集约化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拍卖、出让等方式,实行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提高岸线的利用效益。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及省、市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要求,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分工合作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岸线管理体制。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

2、强化岸线管理。根据岸线功能分区,明确不同功能类型岸线的管理要求,结合陆域用地要求,严格岸线的分区管理。强化开发利用审批与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和适度开发,为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3、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长江岸线保护长效机制,逐步确立目标清晰、措施有效、监管到位的长江岸线综合管理新模式。

4、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岸线保护监测监管与执法“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推动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查、重点巡查相结合,加大长江水面及沿岸执法管理力度。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