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职责
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各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分局共核定编制38名,领导职数16名。其中:镜湖分局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弋江分局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鸠江分局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三山分局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分局编制4名,领导职数2名;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