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二是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是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四是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五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