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指南
一、设定依据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
二、对象范围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四、受理条件
满足服务对象要求并且可提供相关证明的
五、申请材料
户口簿 、未就业证明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受理点或受办点申请;
2.受理:社区村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录入就业失业系统中 ;(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如需多岗位审核,需标明每个岗位的审核时限)街道(镇)审核;(时限 三个工作日)
4.审批:各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并且在“失业登记情况”卡上打印并且盖章。(时限 三个工作日 )
七、办理时限:三天
八、办理地点(方式):鸠江区境内各社区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0553-59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