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延期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1 11:13信息来源: 芜湖市国土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设立依据: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三十三条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六、申请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电子件、原件1份)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电子件、复印件1份)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电子件、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

三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1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审理;

4、决定:领导审批后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打印证件。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规划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074

2.监督电话:0553-2963135296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