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延期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三十三条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六、申请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电子件、原件1份)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电子件、复印件1份)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电子件、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
三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1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审理;
4、决定:领导审批后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窗口打印证件。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规划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074
2.监督电话:0553-2963135、296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