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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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
力
要
素
标
准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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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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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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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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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基建程序办理的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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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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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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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
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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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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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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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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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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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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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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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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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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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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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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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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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
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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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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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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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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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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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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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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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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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7楼;
9:00——16:30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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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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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现场领取或者通过EMS邮递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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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批
流
程
标
准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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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本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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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或者通过市“一站通”平台网络上传材料申请。
2.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补正。
3.审查:
窗口前台审查。
4.决定:
窗口后场审批决定。
5.送达:
申请人前往窗口凭受理通知单领取结果或者通过EMS邮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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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裁
量
准
则
标
准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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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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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立项文件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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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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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材料,也可通过市“一站通”平台接收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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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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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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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材
料
目
录
(容缺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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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的批准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
4、建设资金来源的相关材料(市县全部或部分自筹资金的项目需由相关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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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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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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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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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书面核查、实地核查(检查、检测、座谈、走访等)、网络检查等方式,加强违法行为监督、整改、处罚力度,并将其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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